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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来源:农业技术与装备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05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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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发展网 2月24日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7]1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和全面

中国发展网 2月24日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7]1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有关精神,推动《意见》顺利实施,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记者:农村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支撑。请问出台这个《意见》有何重要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以水电路信和污水垃圾处理等为重点的民生工程投入,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但受历史欠账较多、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等因素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依然明显滞后,仍然是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的薄弱环节,还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需要。

“十三五”期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据行业部门估算,仅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需求超过1万亿元,养护工程资金需求超过3000亿元,与此同时,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也都存在较大投资缺口,迫切需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建设和管护投入,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发展短板。应该说,出台这个《意见》,是在农业农村领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重要部署,不仅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为同步实现农村全面小康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也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以国办名义印发实施。

记者:农村基础设施涵盖范围很广,《意见》强调要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其重点是哪些方面?目标和原则是什么?

答:广义的农村基础设施,涵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各领域的设施,既包括农村水电路气房及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活设施,还包括农田水利、良种、农技服务、农机装备等农业生产设施以及社会事业领域的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美化和面源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设施。结合当前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的重点,《意见》将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的重点集中在农村水电路信和污水垃圾处理等五大领域。

《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模式,加大建设投入,完善管护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20年,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意见》明确了四条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农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定位,强化政府投入和主导责任,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提高建设和管护市场化、专业化程度。二是农民受益、民主决策。发挥农民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直接受益主体的作用,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推动决策民主化,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基础设施特点的投融资机制。兼顾公平与效率,实施差别化投融资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四是建管并重、统筹推进。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和运行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与建设管护机制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有机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记者: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主要依靠政府和农民自身投入,吸引社会资本难度较大。《意见》在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健全投入长效机制方面有何举措?

答:为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健全投入长效机制,《意见》在明确政府投入和主导责任、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同时,提出要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一是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县级负责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体系。对农村道路等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和农民参与。对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和社会资本为主,积极引导农民投入。对农村供电、电信等以经营性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政府对贫困地区和重点区域给予补助。二是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三是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其在农村基础设施决策、投入、建设、管护等方面作用。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合理确定筹资筹劳限额,加大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要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农村基础设施信贷投放力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建立并规范发展融资担保、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增信机制,提高各类投资建设主体的融资能力。与此同时,要切实发挥输配电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主体作用,加大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电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包村包项目等形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文章来源:《农业技术与装备》 网址: http://www.nyjsyzb.cn/zonghexinwen/2020/1005/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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